精神外遇能提告侵害配偶權嗎? 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嗎? 可以請求多少賠償?
精神外遇通常是夫妻間存在不信任,相處發生障礙,其中一方因而向外尋求第三者「心靈上之情感寄託、慰藉」,其在乎的是第三者的支持、肯定、呵護與疼愛,而非與第三者發展肉體關係。精神外遇往往沒有明確的肢體接觸、進出旅館等的照片證據,倘若配偶發現另一方有精神外遇之情形,能提告另一方或第三者侵害配偶權嗎?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嗎?可以請求多少賠償?以下將就這些問題進行說明。
精神外遇能提告侵害配偶權嗎?
過去常聽人說抓姦在床,隨著通姦除罪化後,配偶和外遇對象通姦不會再受有刑事責任,然而廢除刑法上的通姦罪也只有針對與有配偶之人為性交行為而言,若配偶與外遇對象沒有發生性交或親暱的肢體接觸,而是精神外遇、精神出軌究竟應不應該負法律責任呢?
精神外遇仍屬於民法上的侵權行為,被外遇的配偶是可以對外遇的配偶及小三小王提告侵害配偶權,因為婚姻關係在法律上是一紙契約,配偶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互負忠誠義務,配偶權是彼此協力保持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的權利,因此不僅配偶通姦可以提告侵害配偶權,配偶精神外遇、精神出軌亦可以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提告侵害配偶權,請求損害賠償。
精神外遇的證據通常會提出「通訊軟體的對話截圖(包括Line、FB)、簡訊」來證明配偶與外遇對象有曖昧言語或互傳親密照片等,但要注意是如何取得這些證據,若本身有權利查看配偶手機或電腦而得知這些證據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若是用偷看、偷錄音錄影的方式取得,即使在民事上可以作為證明侵害配偶權的證據,但恐會被反告刑事妨害秘密罪,因此在蒐證提告上需要特別留意。
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嗎?可以請求多少賠償?
配偶權受侵害者可以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又稱為精神賠償、精神慰撫金,賠償金額會由法官依照個案來衡量,經常會參酌的因素包括:
- 外遇情節輕重,也就是是否屬於嚴重出軌的情形
- 原告及被告各自的學識、背景、收入
- 夫妻間的感情狀況
- 外遇對原告造成的影響
- 是否有未成年子女存在
- 夫妻婚姻存續的時間有多長
判賠的金額一般來說20萬以下的較為常見,較高金額多數會落在50萬上下,破百萬的則少見,法官會依上述因素酌增或酌減,也就是若外遇情節重大、外遇配偶或小三有高收入…等,賠償金額通常也會較高。
證據運用在侵害配偶權訴訟相當重要,左右著法官的心證,建議在提告前就先將相關證據備齊提供給律師做評估,讓律師擬定訴訟策略,當確認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足以獲得心中所想的結果時,再開啟後續的訴訟程序,以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