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案件

子女親權(監護權)酌定 - 調解成立

2024-06-20

先生與太太婚後育有兩子,婚後兩人個性不合,於協議離婚不成後,先生委任本所張維軒律師提起離婚訴訟及處理兩位孩子的監護權事宜,於張律師細心就適合兩位孩子的監護權、探視權等項目擬定明確後,獲得太太的認可,最終雙方在法院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