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與太太婚後價值觀和育兒觀念不同,已難以共同生活,太太因而提起離婚訴訟,先生反擊主張太太有家暴,便以莫須有的家暴行為聲請保護令,太太因而委任本所張維軒律師協助辯護,最終法官認定並無家暴情事,因而駁回先生保護令的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