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妨害自由案 - 不起訴處分

2022-11-30

被告一時失控以鐵鎚敲擊電子鎖,並作勢敲擊大門,使門內之鄰居心生畏懼,而控告被告毀損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名,於本所張維軒律師協助下,與鄰居達成調解,毀損罪部分鄰居撤告,恐嚇危害安全罪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