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案 - 勝訴

2022-09-28

資方調整公司編制、逐步裁撤員工,公司近年間先任意將原告勞方調至不適合的單位、並調降薪資,後以原告不適任為理由將其解雇,原告因而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一審敗訴,二審於本所張維軒律師協助辯護下,廢棄一審判決,確認兩造僱傭關係存在,被告資方並應補給這段期間之薪資,被告獲勝訴判決。